推 efkfkp: 可是日本街頭也有貼通緝犯的照片欸?通緝犯有同意讓你們張 12/02 12:41
→ efkfkp: 貼嗎?如果通緝犯可以貼貼慣竊有什麼問題? 12/02 12:41
→ roshe8780: 通緝犯跟"懷疑有順手牽羊可能"一樣? 邏輯還好嗎 12/02 12:46
推 jakkx: 不知是這篇的文字比較小心,還是本來就沒有確定該員是否 12/02 12:48
推 Chricey: uc2功效 12/02 16:24→ jakkx: 慣竊。總公司就打太極:這是該店個人行為,我們致力於製造 12/02 12:50
→ jakkx: 出無法讓小偷下手的環境blahblah 12/02 12:51
→ jakkx: 如果不確定當然不能這樣搞啊- - 12/02 12:51
推 Chricey: 苦瓜胜肽功效 12/02 16:34推 efkfkp: 疑似可能都講好聽的你還真的信?真的會煩到貼照片一定是忍 12/02 12:56
→ efkfkp: 無可忍才貼的,你去問一下有遇過慣竊的店家,基本上都是偷 12/02 12:56
→ efkfkp: 整街偷到變名人才會貼好嗎?不然超商報廢率那麼高,小偷小 12/02 12:56
推 Chricey: 葉黃素推薦 12/02 16:34→ efkfkp: 摸根本懶的管= = 12/02 12:56
推 chinaeatshit: 台灣就保護犯罪者而已 12/02 13:34
推 jakkx: 那你可以直接上日本論壇催他們,不用催我 12/02 13:43
推 Chricey: 葉黃素 推薦 12/02 17:37→ jakkx: 你比他們在地的還懂我尊敬你 12/02 13:44
→ jakkx: 還能一次踩兩邊高高在上 12/02 13:46
推 mytoychiu: 通緝是政府機關的官方行政行為。公布疑似嫌犯照是私人 12/02 13:50
推 Kroner: 維生素D 12/02 18:17→ mytoychiu: (且私人企業未授權員工這麼做)的非法行為(違反個資 12/02 13:50
→ mytoychiu: 法和刑法的毀謗罪)。相提並論也太目無法紀了吧 12/02 13:50
推 endermite: 把通緝犯跟疑似偷竊的一起比? 如果是誤會搞到對方社 12/02 14:05
推 Chricey: epa是什麼 12/02 19:16→ endermite: 死要怎麼賠? 12/02 14:05
→ starwillow: 通緝是國家追訴行為,私人能一起比? 12/02 14:16
推 REDROSES: 疑似嫌犯=有錄下偷竊過程身影,不然照片怎麼來的? 12/02 14:18
推 Chricey: 鋅什麼時候吃 12/02 20:40→ REDROSES: 寫「疑似嫌犯」是還沒判刑確定,畢竟商家/店員不是法官 12/02 14:19
→ roshe8780: 笑死忍無可忍咧 有人不懂法律還在那邊無限上綱 12/02 15:02
→ BroDians: 店面的東西被偷了,為什麼商家不萌從監視錄影機公布嫌 12/02 15:22
推 Kroner: 苦瓜胜肽副作用 12/02 22:24→ BroDians: 犯的照片呢?他如果敢否認的話,就把一刀斃命的證據秀 12/02 15:22
→ BroDians: 給他看呀 12/02 15:22
→ BroDians: 不萌->不能 12/02 15:23
推 Chricey: 魚油 12/02 22:58推 q2520q: 有罪證確鑿的證據,比如明顯把東西塞進去口袋然後未結帳攜 12/02 15:29
→ q2520q: 出,這種情況公布長相在台灣是沒事,但文章我點進去看是用 12/02 15:29
→ q2520q: 翻譯看標題是寫涉嫌就是了 12/02 15:29
推 Chricey: 藍莓功效 12/03 02:53推 pippen2002: 懷疑有順手牽羊?沒瞬間決定性照片??? so 12/02 15:35
→ HuaLan: 只是懷疑而已,直接公布的確很奇怪 12/02 15:50
→ excercang: 日本的個資法相關雖然沒台灣這麼保護加害者 12/02 16:24
推 Kroner: 苦瓜胜肽 12/03 10:07→ excercang: 但能公佈的只有政府單位發佈的才行 12/02 16:25
→ excercang: 犯罪嫌疑人和現行犯也是不同的 12/02 16:26
→ efkfkp: 實際上就是只po正臉照啊,偷竊金額項目都公布了,已超商監 12/02 16:34
→ efkfkp: 視器架設方式幾乎不可能沒拍到,要不要進一步公布錄影而已 12/02 16:34
→ Goog1e: 叉雞又有題材了 賺爛 12/02 16:48
→ wwl0909: 台灣新聞還會幫你馬車牌 12/02 17:34
→ a27588679: 台灣人權最高 連尋人新聞通緝犯新聞都馬賽克 12/02 17:37
→ fcz973: 日本新聞容疑人姓名年齡跟正面無碼都露出了 12/02 17:48
→ cl520756: 南部山豬應該游不過去 看來是中國猴子 12/02 18:13
推 tommy123310: 國家還可以死刑勒 要不要問為什麼我不行 12/02 18:17
→ thomaschion: 不懂就問,照片洩漏什麼個資啊? 12/02 18:37
推 wtfconk: 通緝犯跟嫌疑犯是有一樣逆?更何況還不是經調查後認定的… 12/02 19:16
→ wtfconk: 邏輯跟腦袋是好用的東西,如果有的話:) 12/02 19:16
→ weiike: 也是想到信義區全家XD 12/02 20:08
推 S890127: 你在這種整天肉搜公審翻車的論壇講這個 12/02 20:40
→ S890127: 人家當然看不出問題在哪裡啊XD 12/02 20:40
→ endermite: 覺得放店裡這種還好 放到tiktok上就真的沒必要 12/02 21:47
推 xeonline: 是不是還沒定罪前要馬賽克比較好啊?不過沒正臉也是真的 12/02 22:24
→ xeonline: 很難抓啊... 12/02 22:25
→ lettow: 如果只是懷疑,直接公布照片就不太恰當 12/02 22:57
→ lettow: 但如果有切確證劇,那敢做敢當,公布讓人警惕也不為過啊 12/02 22:58
推 pcfox: 應該用馬賽克照片貼門口說:我們正在注意你 然後報警才對 12/02 23:06
→ endermite: 放到網路上就很難控制延燒程度 刑罰也是有比例原則的 12/03 01:39
推 wtfconk: 全家那個擺設乍看之下還以為是在賣什麼偶像商品XD 12/03 02:53
推 brokeback: 黑命貴+伊斯蘭左膠表示零元購光榮 12/03 10:02
推 brokeback: 前提是如果有被拍到完整偷竊影片而被貼出截圖,有本事 12/03 10:07
→ brokeback: 就跳出來主張個資法啊,鼓勵勇於投案,敢作敢當,什麼 12/03 10:07
→ brokeback: 個資法根本在保護壞人 12/03 10:07
推 lovehuang: 主持偷竊犯被公佈出來,有些慣犯會一直來偷,叫她結帳 12/03 13:43
→ lovehuang: 之前偷的東西當天還是偷= = 12/03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