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
※ 引述《IokUdiefirst》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WP09hBK.jpg
: https://i.imgur.com/TiZaAKh.jpeg
: 乳提 隔壁看到立委們所提案的「建議修正版」 : 可見現行條文只有罰幾萬或勞動沒入之類 : 被政府和立委們認為輕微 : 所以行政院和圖中立委們分別提出各自版本,強化罰責 : 與ACG最為相關,也是iwin引起爭議的在於的點在於解釋範圍 : 行政院版本較為溫和,解釋明確寫「兒少性交或猥褻行為」 : 以范雲、吳玉琴立委們所提案的修正就更激進的多, : 補上「客觀上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 等根本沒客觀定義的敘述,擴大政府的解釋權。 : 引起性慾就是政府主觀吧,客觀個鬼... 引起誰的性慾不就政府說的算? : 其他物品是什麼? 我們ACG的圖片,公仔,是不是就被包進來了? : https://imgur.com/t8z2der : 我跟我婆交往還要被管嗎 : -- : https://imgur.com/zbdndGa : https://imgur.com/Gf1nTx8 : https://i.imgur.com/uSrx2r0.gif
我覺得這篇沒有提及部分事實 所有我來補充 范雲他們的修正 其實是司法院的建議 理由是他們希望牽涉刑法的部分 在相關的條文都要保持差不多的論述 至於客觀上引起性慾或羞恥 其實也在協商時引起委員們質疑 司法院也補充當年「猥褻」一詞 也有類似的爭議 但多年已經有實務經驗 針對客觀認定 法院基本上有個概念 范雲聽聞解釋後是同意了司法院的建議 可能有人會問 :那他是不是同意了? 是不是他的錯?是不是他的問題? 如果他同意了就是他的錯 黨團協商後照案通過 有的黨團在最後甚至沒有發表意見 雖然我沒有照片 但是黨團協商 代表一定要簽署黨團協商的結果文書 如果依照你們的認定 那在我看來 全國的委員都有錯 因為在這之後 都沒有委員提出異議了 還有 如果要以結果論說 反正不管怎樣這條法依然能通過 那幹嘛還討論立法歷程? 最後 我想這些立委們 當初討論的爭議點 完全都是以現實角度 並沒有提及虛擬或是ACGN的部分 所謂的網路平台業者要下架 在野黨團甚至認為這不夠 還要明定為24小時內 但最後沒通過 重點是解釋法律時應該要以當初立意 為考量來做解釋 如果當初立意 並沒有針對ACGN而是擬真兒少圖畫 ACGN相關就有望不受限制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71.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7166474.A.233.html ※ 編輯: cutesoda (123.240.71.33 臺灣), 02/06/2024 04:55:57
chris0694: 好噁 白紙黑字都還要扯別人的錯 02/06 05:02
cutesoda: 黨團協商簽的也是白紙黑字 02/06 05:06
cutesoda: 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當初立意若沒有要擴大成這樣 02/06 05:06
cutesoda: ACGN有望不受到限制 這才是我去翻立法歷程的重點 02/06 05:06
Hosimati: 那篇不就帶風向,什麼改成客觀足以引起性慾,那不就照 02/06 05:58
Kroner: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02/06 05:58
Hosimati: 辦釋字617對猥褻物的定義,民國95年到現在多久了 02/06 05:58
hasroten: 提案就是你的鍋拉 還想推別人阿 02/06 06:36
kbsidd: 反正這邊的又不會去看刑法235與釋字617 02/06 07:05
skyofme: 要過三讀的事情說真的提案者是誰沒啥意義啊,是全部的參 02/06 07:08
Kroner: 關節痛就老人病 02/06 07:08
skyofme: 與者都不當一回事才會讓他過 02/06 07:08
peterw: 推skyofme 02/06 07:14
win8719: https://imgur.com/dcCDs1G 02/06 07:40
win8719: 猜一下這個版本誰提的阿~要幫iwin擴權從本來沒有限制時間 02/06 07:42
Kroner: UC2推薦?有人試過嗎?靠譜嗎? 02/06 07:42
win8719: 下架~跟保留90天~變成限制24小時內下架~保留180天 02/06 07:42
win8719: 還有一點如果這是惡法的話為何惡法的話為何沒鬧大~不擋一 02/06 07:44
win8719: 下~大家都給他通過了 02/06 07:44
skyofme: 說真的整個修法討論過程大部分都是在討論有被害人的情形 02/06 07:45
Chricey: UC2推薦?有人試過嗎?靠譜嗎? 02/06 07:45
skyofme: ,你只看第八條修正案說真的不會讓人覺得很有問題 02/06 07:45
karta273745: 簽字的人要負責啊 02/06 07:51
karta273745: 沒想到可以連自己的簽名都切割喔 02/06 07:52
milleniue: 滅火隊來囉 02/06 07:52
Chricey: 哈囉!關節痛真的超痛欸,我之前也遇過類似情況,後來去看醫生吃推薦UC2,效果不錯喔! 02/06 07:52
karta273745: 柵欄打開了 忠實護衛犬上陣 02/06 08:00
win8719: 我的意思其實只有一點~修法只會修得更嚴格~ 02/06 08:19
win8719: 尤其是兒少~ 02/06 08:20
benny5311: 等下4X那群死忠的要來護航了 02/06 08:21
Chricey: UC2是啥東西?求解釋啦! 02/06 08:21
win8719: 然後還有一點就是他們覺得這是惡法的話~應該去找立法委員 02/06 08:21
win8719: 去修法~然後再叫修這條法的人改回來有可能嗎? 02/06 08:21
win8719: 你們不是在對抗40%~你們是在對抗80%以上 02/06 08:23
win8719: 吵越大對你們越不利 02/06 08:23
Kroner: 吃過關節保健品,都沒什麼效果,有推薦的牌子嗎? 02/06 08:23
karta273745: 什麼等一下 前天開始隔壁版的人已經湧入幫主子護航 02/06 09:00
t77133562003: 消毒力道開始加大了 看來可以「暫時」安心了 02/06 09:06
Hazelburn: 看到這名字又出來就覺得台灣人不知道欠她什麼 02/06 09:07
t77133562003: 從電信法 中介法 到今天兒少 管盜版 管謠言 管兒少 02/06 09:07
Kroner: 樓下關節痛都吃鞏固力 02/06 09:07
t77133562003: 下次不知道用啥去包 02/06 09:07
Hazelburn: 媽的一堆狗屁倒槽的事情都有她 02/06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