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hangHua
請問拾得物, 經公告期滿未有人領取後, 是不是要等警局發公文給我後, 在以公文去警局領取? 因為看相關規定是說以當初拾得物所收執的單據領取即可,但致電警局說要等他們發公文 已(等一個月)。 所以請教有這方面經驗的朋友, 可以提供參考,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33.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angHua/M.1690478088.A.B8D.html
mobetam07670: 警局不知道,某學校是半年後通知拾獲人去領取,不 07/28 07:58
mobetam07670: 發公文的。 07/28 07:58
liufon: 之前是電話聯絡來領取,帶證件而已 07/28 09:28
luciful3: 等公文 07/28 11:11
st210113: 你可以再打一次電話問,說已經期滿超過一個月了 07/28 11:18
Chricey: UC2是啥東西?求解釋啦! 07/28 11:18
bluefeather: 最近有一次,就像Liufon 說的電話通知,帶證件就好 07/28 20:55
pikaholo33: 法律上說是要等6個月 但實務上因為案件量大而且要跑 07/30 06:52
pikaholo33: 流程的時間 可能會在7-8個月後警局才會有人打電話請 07/30 06:52
pikaholo33: 你去領 07/30 06:52
Chricey: 樓上UC2當糖吃,天天走拿飛 07/30 06:52
qmaper: 打電話去問吧 說不定忘了 07/31 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