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ards: 聯合報/ 記者08/31 09:10
→ boards: 魯永明08/31 09:10
→ boards: /嘉義即時報導 08/31 09:10
噓 ninebride: 中間選民: 大家都很差 沒人可以投 別人沒比較好 08/31 09:14
推 Kroner: 維他命c什麼時候吃 08/31 18:50→ ninebride: 只好一直投kmt 被逼得08/31 09:14
推 yulian91: 阿北人設崩壞了,可能未來蔥粉還比較多,要蹭阿北不如蹭08/31 09:31
→ yulian91: 蔥08/31 09:31
推 Chricey: 鋅的作用 08/31 18:59→ CY40: PK這衣服的設計還真是很普。 08/31 11:11
推 cyy90143: 老三騙的過自己的民調 但可能騙不過檢調了XD 08/31 11:33
推 JackChe: 嘉義小草要跟隨館長包車去北檢營救阿北了嗎 08/31 12:19
推 Kroner: 苦瓜胜肽 08/31 19:00推 Rapacious: 對不對 我前面早說了 最會分裂群族的就是民進党 感謝08/31 12:22
→ Rapacious: 示範08/31 12:22
噓 wang202208: 柯屁壞掉了08/31 12:29
推 Chricey: b群 08/31 19:26推 yulian91: 小草不要光說不練,快北上聲援阿北,相信清白,柯p加油08/31 12:50
→ yulian91: (不斷重複08/31 12:50
推 JomboCA: 很醜...比中學生設計的班服還醜......08/31 13:00
推 Chricey: GABA 08/31 19:36推 Rapacious: 最會抗議的党在勸人抗議 不愧是抗議起家的08/31 14:53
推 yulian91: 稍早劇情:咳,那個,偶跟你講啦,該怎麼辦就怎麼辦,08/31 15:10
→ yulian91: 智者無法回答愚者的問題(起身離開)08/31 15:10
推 Chricey: 葉黃素功效 08/31 19:36→ yulian91: 然後就被逮補啦......08/31 15:10
推 Rapacious: 先分裂再叫人抗議 最後自己編不下去嗎? 嘻嘻08/31 15:18
→ Rapacious: 台北800%容積有罪 希望你們高雄1000%同樣標準看待 先08/31 15:19
推 Chricey: UC2 08/31 19:48→ Rapacious: 判有罪嘿08/31 15:19
推 yulian91: 垃圾不分藍綠,我的白最乾淨透明,鈔越藍綠,科學理性08/31 15:23
→ yulian91: 務實,億無反顧,再拼一厝,阿北沒有放棄,小草也不要 08/31 15:23
推 Kroner: 馬卡 08/31 20:05→ yulian91: 放棄(快北上聲援阿北 08/31 15:23
推 Rapacious: 開始轉彎了 碰到自己人就不敢討論了 各位可以看看党的08/31 15:32
→ Rapacious: 嘴臉08/31 15:32
推 Chricey: 馬卡功效 08/31 20:17推 yulian91: 不許侮辱道德的長城、政治的完人、立院不敗戰神、法條08/31 15:35
→ yulian91: 的化身、自由的燈塔、民主的防坡堤、正義的北極星、台大 08/31 15:35
→ yulian91: 英才、康乃爾的菁英、時代的歌頌者、大法官的法官、宇宙 08/31 15:35
推 Kroner: 維他命d的功效 08/31 20:58→ yulian91: 的真理者,黃公國昌委員。 08/31 15:35
推 tungpayton: 做假老二民調是要騙金主,真的撈很大08/31 16:45
推 AsakuraYume: 超思雞蛋圖利 高端疫苗圖利 甚至新青安圖利建商都不08/31 16:59
推 Kroner: 馬卡推薦 08/31 20:59→ AsakuraYume: 用查08/31 16:59
推 snpr: 低能綠哥布林好吵喔,笑死08/31 18:23
→ boards: 快訊/柯文哲被聲押!08/31 18:50
推 damon0107: 阿北2028再拚一次!08/31 18:53
推 li11223344: 蠻好的阿,就是要換人弊案才能查出來,看看桃園跟台08/31 18:59
→ li11223344: 北都是這樣,剩下中央的問題了,以後就是固定投在野08/31 18:59
→ li11223344: 黨吧08/31 18:59
→ li11223344: 我是覺得91可能吃了什麼,亂嗨一把的...08/31 19:00
推 yulian91: 小草希望阿北可以回家;阿北回家了,阿北一路走好,阿北08/31 19:23
→ yulian91: 過橋了~08/31 19:23
推 Rapacious: 別忘了 同性質案件的高雄 我猜党和青鳥會同時雙標08/31 19:26
推 yulian91: 問我吃了什麼?最近當然是吃雞鴨雙拼飯慶祝遲來的正義 08/31 19:32
→ yulian91: 啊! 08/31 19:32
→ boards: 如果認為其他人、事有問題08/31 19:36
→ boards: 且有相當證據08/31 19:36
→ boards: 可以學小平哥去地檢署告發08/31 19:36
→ boards: 這是人民的權利 08/31 19:36
推 LearnLong: 商5加危老叫同性質 XDDDD 08/31 19:45
推 Rapacious: 800%爆出到現在多久突然大動作 我猜高雄1000%現在爆出 08/31 19:48
→ Rapacious: 之後會完全沒動作 然後青鳥裝死回有問題自己檢舉 党08/31 19:48
→ Rapacious: 和青鳥會雙標 我在此預言08/31 19:48
噓 JomboCA: 去八卦板吵啦= =08/31 19:49
→ TIPPK: 這是分得到錢,還是分得到錢的帳號阿08/31 20:05
→ boards: 懲治貪官08/31 20:17
→ boards: 大快人心08/31 20:17
→ Hirano: 高雄是為老都更 小草去翻翻法條好嗎08/31 20:58
→ Hirano: 危08/31 20:58
→ Aice5: 危老+商五,小草覺得不對可以提告哦08/31 20:59
→ Aice5: 像鐘小平那樣告柯師父!08/31 20:59
→ Aice5: 去告高雄市政府啊 笑草不敢 08/31 21:00
推 yulian91: PG蠢到把來路不明的錢存在ATM,文哲大A不知道怎麼解釋, 08/31 21:06
→ yulian91: 小草們要幫忙解釋?08/31 21:06
推 yuma0621: 小草的法條都是看卡提諾學的嗎?08/31 22:10
推 LostGalaxy: 信者恆信 不信者恆不信 沒有共識08/31 22:17
→ LostGalaxy: 這樣上頭最高興 08/31 22:18
噓 q210216: 摳連嘉義版都不嘉義版?變成逞口舌之快的殺戮戰場滿意了嗎 08/31 22:35
→ LearnLong: 預言家不敢說商5+危老了 Q_Q 08/31 23:00
噓 ET01: 幾天新聞資訊看下來.用KP需要付授權費.自己改成PK就沒這問題09/01 02:40
噓 ET01: 接著最近阿北出事.到時選市長就可以切割PK不等同阿北09/01 02:43
噓 ET01: 徹頭徹尾就是很民眾黨.跟"請大家一定要傳承我的精神"沒兩樣09/01 02:47
推 Hinzson: 覺得悲傷09/01 06:50
噓 molsmopuim: 這咖484蹭柯的雷包09/01 07:53
推 n2346879328: 民主聖地的嘉義,可不容忍柯P09/01 17:12
推 wubai1119: 屁柯09/01 17:42
推 BKcrow: 好了 無保請回 別崩潰了09/02 07:19
推 BKcrow: 你各位帶風向可以回家躲廁所哭了09/02 07:22
→ BKcrow: 還有褲子記得穿好09/02 07:48
→ boards: 法官被嚇到了,裁定避重就輕,高院應該會發回更裁09/02 08:35
→ boards: 看看黃智賢怎麼說09/02 08:35
推 yulian91: 柯有五大案,且檢察官會繼續提上訴,小草才別高興太早吧09/02 10:18
→ yulian91: ,即便此案沒事也讓智商157神話破功了,什麼都蓋章,什 09/02 10:18
→ yulian91: 麼都不知道(白癡嗎? 09/02 10:18
推 yulian91: 當時北市府跟京華城在訴訟他也不知道?京華城敗訴他也09/02 10:22
→ yulian91: 不知道,文件上蓋章還是不知道,身邊都貪污仍然不知道,09/02 10:22
→ yulian91: 帳務一團亂,足以證明他很無能,不適合擔任市長,更不09/02 10:22
→ yulian91: 用說總統了 09/02 10:22
→ boards: 檢察官是提出「抗告」,不是上訴,彭振聲的律師也表示,將 09/02 10:28
→ boards: 提出抗告 09/02 10:28
→ snpr: 法官嚇到(X)綠畜哥布林嚇到(O)09/02 11:05
推 BKcrow: 在判決下來前不是都無罪推定嗎?09/02 11:32
→ BKcrow: 怎麼遇到阿北直接有罪推定?精神崩壞?09/02 11:32
推 yulian91: 法官有宣告「無罪」嗎?小草也高興太早了,還不是最後一09/02 11:48
→ yulian91: 集啦09/02 11:48
推 BKcrow: 還有續集嗎? 我想問綠政府一個證據要找多久?十年後?09/02 11:52
推 Rapacious: 我覺得不用回他們了 幹嘛跟雙標党講邏輯 到時候他們1009/02 11:54
→ Rapacious: 00%出事就會拿柯p出來救援了09/02 11:54
→ Rapacious: 你只要記得 党的法學就是綠色一定沒錯 非綠一定錯 白09/02 11:56
→ Rapacious: 色直接死刑09/02 11:56
推 yulian91: 其實這次青鳥雖然有失望,但最難過的人還是他...(以下09/02 12:03
推 yulian91: 五大案至少演個五季吧,現在才第ㄧ季第三集而已09/02 12:14
推 BKcrow: 我懂了 修法修完就有罪了 太神啦 謝謝你綠政府09/02 12:37
噓 zeusy: 檢察官、法官和大法官的職權全部混在一起罵 09/02 13:31
→ snpr: 綠畜哥布林:演戲09/02 14:42
推 zxm00038: 哈哈哈一群氣紅眼的綠狗留言09/02 21:41
推 Solosea: 哥布林好氣喔 哈哈 09/02 23:35
噓 li11223344: 91又來秀下限了,柯文哲那時候是高虹安的長官了 09/02 23:52
推 yulian91: 高虹安(民眾黨幹事長)跟柯文哲(民眾黨黨主席)的關係09/03 06:57
→ yulian91: ,算不算?09/03 06:57
推 Rapacious: 所以桃園貪污跟imB算菜EE還是賴清德的?09/03 07:43
→ jhihansyu: 91你護黨有功,黨一定給你留個職位09/03 08:11
→ boards: 小草真的相信柯文哲名下的4300萬商辦,資金來源清白?09/03 09:03
→ boards: 要知道,這間柯的兒女未來都可以繼承09/03 09:03
→ boards: 另外回歸本新聞主題,為什麼用KP要付給柯文哲授權金?09/03 09:06
→ boards: 那大家跳火肌舞,是不是要付給勇媽授權金?09/03 09:06
推 jhihansyu: 講那麼多廢話幹嘛,我就看民進黨不爽,你省點口水吧09/03 09:18
→ jhihansyu: 綠共 呵呵 真民主09/03 09:21
推 pcwsj: 都無保請回了,一群綠蛆眼都瞎了,腦子也鈍了09/03 23:54
推 Hinzson: 死綠共,什麼史萊姆嗎 09/04 00:35
→ Hinzson: 有夠討厭泣新聞 09/04 09:47
→ Hinzson: 死綠共仔09/04 09:47
推 li11223344: 貼黨媒哪有公信力啦,民進黨要求強力過件的髒兮兮怎09/04 12:55
→ li11223344: 麼搞的?這篇到底是檢調洩密還是裴勇造謠?09/04 12:55
→ boards: 快訊/北檢抗告成功!柯文哲無保請回遭撤銷 高院發回更09/04 17:54
→ boards: 裁09/04 17:54
推 yulian91: 晚上雞肉飯慶祝啦!喔耶!09/04 18:10
→ boards: 下午2點開羈押庭09/05 11:05
→ boards: 其他共犯都收押09/05 11:05
→ boards: 阿北又是積極主謀09/05 11:05
→ boards: 99%收押禁見09/05 11:05
→ boards: 1%會交保(但北檢會繼續抗告)09/05 11:05
推 yulian91: 交保金如果開4300萬,阿北就陷入焦慮(學阿北聳肩縮著09/05 11:51
→ yulian91: 笑XD 09/05 11:52
→ boards: 柯文哲羈押禁見 09/05 17:20
推 yulian91: 喔喔喔喔喔!太爽了啦!繼續慶祝!09/05 17:31
北院三點裁定理由曝光: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
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
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
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
二、本件就目前聲請書所述內容及偵查檢察官掌握之案情,雖形式上已符合貪污治罪條例
第6條圖利罪之要件。然被告所為,究僅係被告單純圖利京華城共犯沈OO、抑或與共犯沈O
O期約甚至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而偵查係
一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甚至轉成賄賂罪重刑,則被告
為避免受到重刑,縱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詞,甚且勾串
共犯或證人;況被告所述,仍與已為本院羈押之共犯沈OO、應OO、彭OO等所述不一。為保
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之貞潔,且被告目前所涉犯最重之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
圖利罪部分,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
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三、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之動態平衡,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尤其刑事訴
訟法對勾串共犯或證人並無有效預防規定,亦無法如刑事訴訟法第118條規定以僅能於被
告逃匿時沒入保證金之具保擔保之;為保全證據,且經衡量後,因本案為貪污犯行,造成
共犯沈OO在京華城一案即獲有二百餘億元之不法利益,影響社會層面深遠,應偏向公共利
益維護,故認確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
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及第105條第3項規定,羈押被告於臺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信
。
※ 編輯: boards (116.89.135.131 臺灣), 09/05/2024 17:43:50
推 yulian91: 今晚吃藝奇櫻桃鴨慶祝! 09/05 20:04
推 cd928: 囂張沒落魄的久 09/06 01:01
→ bluetom7: 大學時看到某民進黨黨部是三間透天厝合併,才知道原來嘉 09/07 08:46
→ bluetom7: 義這麼綠 09/07 08:46
→ cd928: 樓上說的沒錯,嘉義縣超藍的 09/07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