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 引述《terry80080 (天才元)》之銘言: : 我知道這邊5毛充斥 : 別擔心我今天不是來跟你們做對的 : 當然也有支持kmt的正常群眾啦 : 今天我跟你們peace peace ~ : 我今天是來跟你們玩的,我想看熱鬧 : 遊戲開始囉: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條之二增訂「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 : 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之」。 : 此條文,目前被萬惡的塔綠班翻譯 : 說以後老百姓或任何人被調查 : 想請律師還得經過主席同意 : 嚴重侵犯基本人權! : 實在是太氣這些綠共造謠了 : 麻煩5毛....啊不是,監督政府的正義軍 : 幫我說說看造謠的部分在哪? : 說真的,請律師要一個立院的某個主席同意 : 太荒謬了吧?立院甚至不是司法機關耶 : 一聽就知道1450在造謠,快幫我正視聽 : 快,我要看到花式辯護!! 不用在哪扭扭捏捏的假裝中立呀 你就沒理 第一 民進黨提出的修正動議 沒有可以帶律師的選擇 所以說說看 以你的腦袋判斷 侵犯人權的是誰 民進黨? 還是讓人帶律師的民眾黨 第二 立法院不是法院 聽證會上出席不是被告嫌疑犯 是證人 目前本國刑事程序並未賦予證人請律師的權利 相對是有正面描寫 賦予被告請律師的權利 立法院沒有審判的權利 承不承認你聽到的只是謠言呢 ----- Sent from JPTT on my HMD Global Nokia G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67.1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6607884.A.ACC.html
zer0319: 他們根本不想查證啦,綠綠已經粉紅化223.137.235.143 05/25 11:32
Dayton: 他們根本不想查證+1 39.10.10.37 05/25 11:32
zer0319: 為了守護他們面子跟價值觀223.137.235.143 05/25 11:33
t81511270: 根本不想查證 少數就是黑箱 懂? 125.231.33.54 05/25 11:33
zer0319: 否認到底,最後搬大絕不支持綠就是賣台223.137.235.143 05/25 11:34
Chricey: 苦瓜胜肽功效 112.202.206.254 05/25 11:34
ikeepcool: 綠蛆會無視你正確的答案 42.72.23.72 05/25 11:34
AUwalker: 反正法都過了 笑看他們鬧不開吧 203.27.180.246 05/25 11:34
etvalen: 講證人請律師這種超好打的論點真的可悲 123.193.48.62 05/25 11:36
etvalen: 讓你請律師還算利多了居然不接受 123.193.48.62 05/25 11:37
Kroner: 頻尿 112.308.206.45 05/25 11:37
joeduck: 查證是其他人的事,塔綠負責造謠 223.137.33.126 05/25 11:37
barbarian506: 只有黨工助理才有時間查證 1.169.242.63 05/25 11:37
etvalen: 我瘋起來連人家送的我都不拿的意思 123.193.48.62 05/25 11:37
etvalen: 派大星議價.jpg 123.193.48.62 05/25 11:38
Chricey: B群 112.286.206.22 05/25 11:38
ckHuang: 打行政訴訟就可以請律師啦 1.173.20.43 05/25 11:39
kiddcat: 留下證詞,送交檢查官,讓法院判定 219.91.94.183 05/25 11:51
kiddcat: 還立法院私設刑堂?快笑死,民進黨用專 219.91.94.183 05/25 11:54
kiddcat: 制時代的思考在解釋民主國家的法條? 219.91.94.183 05/25 11:54
Chricey: 葉黃素 112.272.206.152 05/25 11:54
ui: 他們根本不想求證+1 60.249.247.99 05/25 11:59
vasia: 綠共噁心 126.176.245.31 05/25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