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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死抬頭
剛剛跟一個朋友在早餐店吃早餐
剛好當時新聞在報北檢找不到證據
只好繼續延押的新聞
結果我那個朋友說:
「被告要是早點配合檢方調查,主動認罪,並且交出犯罪證據,也不至於一直被羈押,現
在這情況只能說是他自找的」
所以我就要想
應該如何反駁這段話啊?
有沒有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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