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行政訴訟法第12條 第 12 條 I 民事或刑事訴訟之裁判,以行政處分是否無效或違法為據者,應依行政爭訟程序確定之。 II 前項行政爭訟程序已經開始者,於其程序確定前,民事或刑事法院應停止其審判程序。 想到昨天有網友討論相關條,簡言之就是柯有沒有圖利京華城要先通過行政法院審判, 才能證實柯有沒有圖利,講簡單點除非京華城被行政法院判違法才能接下圖利罪 表面上看好像可行,後來想想是滿口胡謅,首先當事人主體就不同 京華城和威京集團的合約和柯文哲有沒有違法是兩件事情 因為是北市府(公法人)和威京集團簽約(法人)此時只是柯文哲是北市府代表, 是他利用公務員身分(台北市長)做出違法行為,促成北市和威京的合約 柯文哲自己違法不影響京華城的後續進行 用個淺顯的例子講解,像是打國賠訴訟,被害人一定提起行政訴訟,去檢視 政府機關有無侵害人民的權利,但也不妨害被害人同時對侵權公務員當事人(個人身份) 提起損害賠償.... (侵權行為一定有只是差異在國賠如果成立政府責任機關就要賠錢, 就算不成立國賠,只是機關不用賠錢不妨礙被害人和公務員討錢) 最後我想說的是,檢方只要查明柯文哲有沒有違背法令給予威京集團不法利益就行 至於京華城後續要不要檢視合約亦或是停工那也是和蔣市府的事情, 並不用等到要證明當初合約有問題才能讓柯文哲入罪, 正好相反,反而是如果證實柯有罪,北市政府後續才能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行政契約 (因為就算現在知道違法貿然解約會吃上違約金相關問題) 而且沈慶京就已經得到行政處份上的利益,他才傻了要去找行政法院去驗證, 更何況沈慶京現在也沒提起行政訴訟,自然也無須適用行政訴訟法12條之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39.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6670141.A.EF8.html
SAMON5566: 字太多,小草表示:泥不懂啦124.218.193.208 09/18 22:46
abc1332002: 這是法律的專業問題,建議問一下法律 36.228.208.89 09/18 23:38
abc1332002: 專業人士。簡單說這個問題在法界叫做 36.228.208.89 09/18 23:38
abc1332002: 先決問題,以刑庭來說,87台上1493刑 36.228.208.89 09/18 23:38
Kroner: 苦瓜胜肽 112.290.206.239 09/18 23:38
abc1332002: 事判決有明確肯認,刑庭是可以做出跟 36.228.208.89 09/18 23:38
abc1332002: 其他庭不一樣的簡介。換言之,就算行 36.228.208.89 09/18 23:38
abc1332002: 政庭確認京華城沒有違法,刑事庭一樣 36.228.208.89 09/18 23:38
Kroner: 魚油推薦 112.301.206.141 09/18 23:38
abc1332002: 可以依照自己的認定,判決有罪。美國 36.228.208.89 09/18 23:38
abc1332002: 有一個很著名的辛普森案也是這樣,刑 36.228.208.89 09/18 23:38
abc1332002: 事判辛普森無罪,但民事卻判辛普森要 36.228.208.89 09/18 23:38
Chricey: 苦瓜胜肽功效 112.228.206.100 09/18 23:38
abc1332002: 賠償。這也是兩個法庭對辛普森是否有 36.228.208.89 09/18 23:38
abc1332002: 殺人的事實做出不同判斷。 36.228.208.89 09/18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