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沒機會了啦! 第 8 條 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於犯罪後自首,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或免 除其刑;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免除其刑。 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在偵查中自白,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其刑 ;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現在就看法官會不會依照刑法第59條規定,認其情可憫而減刑,但看高鼻安那種死樣,我 看很難喔!她的助理還比較有可能,至於高鼻安,法官沒加重其刑就已經算很客氣了。 第 59 條 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 第 12 條 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情節輕微,而其所得或所圖得財物或不正利益在新臺幣五萬元以 下者,減輕其刑。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剛看一則新聞 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被控詐領助理費 一審判刑10年6月 : 戴寧上訴二審 今天25號法院審理時,戴寧聲淚俱下 翻供且當庭認罪 承認有貪汙 : 願意將犯罪所得繳回 希望能獲得法官輕判。 : 我就想到另一個人 高虹安 也是因詐領助理費案 一審被法官判7年4月 : 高虹安也是有上訴到二審,那如果說 高虹安到法院二審的時候 : 也是學這位嘉義市議員戴寧一樣 痛哭、聲淚俱下 表示我很後悔貪汙、我錯了 我認罪 : 我有貪汙,我也願意將貪汙犯罪所得 全繳回,那高虹安 可以不用進去關嗎 ? : 因為我看高虹安的案子 應該很快就會進去關,二審應該很快、接著就是三審了 : 三審定讞就直接進去關了。 : 大家覺得高虹安二審 如果翻供認罪 承認有貪汙、並且在法庭上聲淚俱下,表現出 : 很有悔意的樣子、也願意繳回貪汙所得,再捐一筆錢 做公益 : 法官有可能改判 讓高虹安不用進去關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205.1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7278787.A.900.html ※ 編輯: treasurehill (114.37.205.156 臺灣), 09/25/2024 23:41:26 ※ 編輯: treasurehill (114.37.205.156 臺灣), 09/25/2024 23:43:43
stocktonty: 一開始偵訊她就願意認罪還有可能 116.89.128.222 09/25 23:42
stocktonty: 堅持自己沒錯 還開記者會+上節目嘴秋 116.89.128.222 09/25 23:43
stocktonty: 現在願意認錯頂多就 少關幾年 116.89.128.222 09/25 23:44
langeo: 會不會法官看到他關下去出來就生不了 1.163.150.43 09/25 23:45
Kroner: 甘露糖 112.189.206.14 09/25 23:45
langeo: 給他輕判阿 1.163.150.43 09/25 23:45
rayven: 一審已經輕判了還想要打對折? 138.199.21.62 09/25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