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wPacers (Mr.31)》之銘言:
: 阿北、小沈、yahoo又贏了?
: 目前京華城案仍在持續調查當中,京華城的土地原先被扣押。不過,鼎越公司提出抗告後
: ,高院23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
: 高院發回更裁理由如下:
: 本院合議庭審理後,認本案興建中之辦公大樓雖經臺北市政府核准容積獎勵率20%,但本
: 件是否已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2項所定「必要時」得扣押第三人財產之要件,原裁定
: 未詳予說明,尚有違誤。
: 又縱依檢察官聲請意旨認本案柯姓犯罪嫌疑人、彭姓犯罪嫌疑人有為京華城公司實行圖利
: 違法行為,然京華城公司與鼎越公司各具法人格,鼎越公司何以屬於刑法第38條之1第2項
: 第3款所稱取得犯罪所得之第三人,原裁定未妥適說明其認定之理由及依據,亦有違誤。
: 綜上,鼎越公司提起抗告為有理由,故將原裁定關於此部分撤銷發回。
言下之意:
財產持有人是第三方,與京華城案本身無直接關係,因此是否可以藉扣押的方式來保全證
據,避免追徵無門的問題,目前有疑義,必須重審
而像這類案件,這些第三方法人是否「明知」所得財產來路不明,現階段確實有問題,在
完成事實澄清前不得扣押。
只是這樣一來,臺北市政府早前作的停工建議,豈不是白費心機了?
感覺上越搞越亂是有可能的...
: 之前姚惠珍踢爆京華城容獎申請人是京華城自己,
: 鼎越開發2019年和京華城簽約,不過2年後才正式過戶。後來雙方簽訂不動產增補協議,
: 鼎越再分京華城4.7億。
: 挖靠,沈慶京這招設斷點被高院接受了?以後大家都這樣玩不就好?
: 妥妥左手賣右手,又掏了4.7億出來 = =
這似乎是遲滯移轉土地所有權的問題,而這一招過去按照涉及周某某與宏恩建設之間的系
列案件來看,已經產生稅務上的爭議了...
摘錄「最高法院一○二年度台上字第二一二一號」部分內容:
依買賣補充協議書前言,該協議書既係針對買賣契約書所訂,則買賣補充協議書約定一億
八千萬元買賣價金中之七千八百萬元,將用以支付稅捐及業務企劃等費用,如有餘額,歸
被上訴人所有,自應優先適用……
是否領情係另一回事,但現階段得先確認,扣押之事是否真有必要
而且就算真的扣押了,未來沒收後為何用途,也沒人查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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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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