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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評論:
近期癌友標靶治療理賠,以及短期住院的爭議,引起健保署、癌友團體、保險公司等各方
的關注。
若商業保險的理賠條件並未與時俱進,當面臨高價且須自費的治療方式,而不符合保單條
款的給付範圍、無法理賠醫療費用,就容易產生醫療理賠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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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保險爭議的核心通常在於保戶的主治醫師與保險公司聘請的醫療專家,對於「住院必
要性」持有不同的看法。
舉例來說,有保戶因病需住院復健,保險公司卻以超過黃金復健時間,不需住院復健為由
拒賠。
另外,也有保戶因中風住院治療、或是住院施打標靶藥,皆被保險公司以「非必要住院」
為由拒賠。
判斷是否符合「住院必要性」成為住院理賠的關鍵依據。
法院通常會參考第一線主治醫生的看法,同時也會評估客觀資料,如病歷資料和檢查報告
等,做出最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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