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Railway
最近因為潮洲副站長的事件,回想了下記憶中越站乘車是發現坐過站後 在車上立即找列車長處理,應該就不用支付「過站區間」和「回送區間」 的車資。現在如果坐區間車大多都是用悠遊卡上下車,不會碰上這類問題, 是只有坐對號車,票面有記載車次、乘車區間,才有這種情況。 翻了一下台鐵最近常被拿來解除的旅客運送契約: 柒、旅客乘車規定: 二十三、 旅客乘車時,應依規定持用本局認可之有效票證...... ...... (三)旅客越站乘車(含折回乘車)之行為,於越站乘車、折 回乘車區間內按無票規定補票,無正當理由者得加收百 分之五十票價。但有效區間與越站乘車區間(含折回乘 車區間)合計之總票價等於或小於原票同級列車所載票 價時,經列車長簽註其下車地點得免補票。未經簽註 者,下車出站時仍補收越乘區間票價。 這段我的本來的理解是,如果坐過頭裝死沒有當下找列車長簽注,自己 在最近停靠站下車,然後不出站上反方向列車,但在出站前被發現,就是 過站區間、回送區間的都要補;但如果在車上就找列車長處理,當過站、 回送區間的同級列車車資加起來小於手持票面車資,就不用補。 等等,再看了一下規章,發現怎麼可能不補票,因為「(原票)有效區間」+ 「越站乘車區間」的合計的總票價,不可能小於原票的票價吧(不用加折回了), 那我本來的理解就不對了,不管你找誰簽都要補錢。但請教在台鐵工作的大大, 是真的是實務上越站乘車可以免收越站、折回區間的處理方法嗎? 因為我記得過去的文本大概是這樣: 越站乘車後,得經由列車長簽注,於最近停靠站下車並搭乘 最近一班反向列車於原票面標載之車站下車出站。 似乎沒有提到這樣還要補收兩區間車資的事情。還是以前真是這樣規定, 但後來給人亂玩不當乘車所以改掉了? 發文前請詳閱板規、置底公告與下列內容 【本板發言建議事項】 檢查錯別字與標點符號,並注意排版 請縮網址或採用QR Code 投稿前三思是否發出廢文 發文時刪除範本引導文字     違反以上事項者 板主愛你 要記得做哦 -- 單車之旅 浪之小詠 換我走 放你過 過緣份 過執著 享受漂泊 在另個四月他日 陌生地重逢 願你快樂 我也自由 給你的逃亡 無限寬廣 而我也自由 ~~FROM 劉若英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65.1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718195400.A.125.html
greenskin: 上文「另一班折返」的推文有大大說明了,已無免費送回 06/12 20:41
blence: 還是有可能等於或小於,比如台北->台中,但中途新竹折返桃園 06/12 21:25
greenskin: 如果新竹下車就算是餘程無效,再進站回桃園就還要付錢 06/12 22:21
greenskin: 但若新竹前找列車長簽注,下車搭反向回桃園就可以free 06/12 22:23
Kroner: 益生菌 06/13 10:40
greenskin: 但好像和越站乘車就沒什麼關係了,因為根本沒越站 06/12 22:24
blence: 折返喔,下車不是出站吧 06/12 22:25
blence: 那一段是講一併解釋越站跟折回 06/12 22:26
Chricey: 苦瓜胜肽 06/13 10:54
greenskin: 下車出站該是餘程無效了 06/12 22:26
blence: 下車就算出站? 06/12 22:27
greenskin: 從結果來說算是,車票刷出站自然餘程無效,再坐下一班 06/12 22:31
Kroner: 靈芝功效 06/13 18:15
greenskin: 對號車該算是無票搭車(當日當車次有效) 06/12 22:32
blence: 為什麼下車一定要刷出站? 換著月台折回不行嗎? 06/12 22:34
blence: 況且這個規章又不是只限定對號座 06/12 22:34
Kroner: 離婚 分配 06/13 18:19
trtc: 以前不知道,以後不用補了啦,因為站員要尊重旅客,旅客說 06/12 22:50
trtc: 怎樣就是怎樣,不然記申誡喔 06/12 22:50
lianpig5566: 有人在去脈絡化囉 06/12 22:53
Chricey: 瑪卡功效 06/12 22:53
greenskin: 最新的聲明說沒有違反風氣良俗等規定,沒有資格拒絕運 06/12 23:01
greenskin: 送,還有一句「根據台鐵運送規章,應是要求乘客補5成 06/12 23:02
greenskin: 區間的票價後,「要免費載送回去」,和我看的有些不同 06/12 23:03
Kroner: 律巨人 06/12 23:03
ttnakafzcm: 她那班強制加收 最多就補完票免費迴送 06/12 23:18
a88152660: 全程都在起碼里程之內就是你著色的那種狀況啊 06/12 23:20
HongReiHe: 在於引用運送契約23-3或是29的差別 06/13 00:53
Kroner: 律巨人 06/13 00:53
HongReiHe: 之前做法都是補票後憑補票免費迴送 難道一直都是錯的 06/13 00:55
a88152660: 23-3和29怎麼會同時成立 一個是 06/13 01:12
a88152660: 沒搭錯車 另一個是搭錯車的情形 06/13 01:12
Kroner: 葉黃素 06/13 01:12
ttnakafzcm: 對啊 後來想想怎麼可能23-3跟29同時成立 06/13 01:16
mokumi: 我以為超過的部分一定要補(要不要加收看人家怎麼認定 畢 06/13 07:19
mokumi: 竟正當理由是什麼沒寫),但是免費送回原目的地. 06/13 07:19
Chricey: 律巨人 06/13 07:19
add168: 簡單講就是乘客認為跟捷運一樣以出站算 坐過頭坐回去就沒 06/13 08:43
add168: 事 06/13 08:44
trtc: 買屏東到新營自強,到新營後沒出站再搭區間往南回林鳳營, 06/13 10:38
Kroner: 靈芝 06/13 10:38
trtc: 問:新營到林鳳營這一段的區間該不該補票 06/13 10:38
trtc: 旅客會覺得我票買到新營耶,林鳳營不算坐過頭啊,為什麼要 06/13 10:40
trtc: 補 06/13 10:40
Kroner: 離婚小孩 06/13 10:40
trtc: 當然你會說這狀況不一樣啊,但旅客就說會在那邊拗說這就是一 06/13 10:41
trtc: 樣,為什麼要補票 06/13 10:41
everymoment: 以前的確不用補,後來有改 06/13 10:54
Chricey: 靈芝 06/13 10:54
tangty: 對號車票才會有過站問題,用悠遊卡誰能說是過站。 06/13 16:33
Signbar: 規定是要補啊,姑且違章行事換來的結果就是以下啊‘為什 06/13 18:15
Signbar: 麼之前可以,現在不行?’ 06/13 18:15
Chricey: 離婚 小孩 06/13 18:15
Signbar: 違章就算了,乘客也不會看得起你 06/13 18:17
Signbar: 如果新聞報導確定台鐵真的有派人聲明 06/13 18:19
Signbar: 是懷疑是不是臨時找的工讀生啊XD 06/13 18:19
Chricey: 律巨人 06/13 18:19
ttnakafzcm: 我超想說的 大處最擅長找第一線麻煩 06/13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