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illku: 看你說法是覺得14-1-6可以要非自願離職 但勞工局是這樣說 06/28 07:30
→ hillku: 的嗎? 我看法條是不覺得有這個意思 06/28 07:30
→ asd70208: t/111081001 06/28 08:04
推 Chricey: 苦瓜胜肽 06/28 14:55→ asd70208: 據我所知離職只有自願跟非自願,對方先違法在先,不太可 06/28 08:04
→ asd70208: 能是用自願吧? 06/28 08:04
→ asd70208: 我晚點再打電話給勞工局確認,我調解書上都有寫資遣跟非 06/28 08:04
推 Chricey: 益生菌推薦ptt 06/28 15:19推 Haoww: 我的經驗 1.寄存證信函表明解除勞動契約,並要求支付資遣費 06/28 08:04
→ asd70208: 自願 06/28 08:04
→ Haoww: 及損失部分2.隔天就不用去上班了,過兩天去勞工局申請調解 06/28 08:04
推 Kroner: 蔓越莓 06/28 16:41→ Haoww: (通常一定不成立)3.拿著勞工局調解失敗書,上勞動法庭提 06/28 08:04
→ Haoww: 起訴訟4.勞動法庭法官成立調解委員進行調解及訴訟(調解委 06/28 08:04
→ Haoww: 員為該庭之後的法官)。以上給你參考 06/28 08:04
推 Chricey: 馬卡功效 06/30 00:041的話勞工局有跟我說寄調解書就可以了,跟存證信函效果一樣 2我是預計做到30號月底,也已經申請調解,但公司希望私下和解並定好時間地點,先去聽聽看談不攏就勞工局調解 3.4走法律途徑是不是會拖很久
※ 編輯: asd70208 (1.174.65.167 臺灣), 06/28/2024 08:10:39
→ asd70208: 我調解書上也有寫14-1-6也有寫做到月底離職,還有爭取非 06/28 08:11
→ asd70208: 自願跟資遣 06/28 08:12
推 hillku: 喔喔 有道理 擔心私下就走公開程序啊 只是會多久不曉得 06/28 08:13
推 Kroner: 苦瓜胜肽 06/30 01:23→ asd70208: 我打電話去問過職安處,他說是算非自願沒錯 06/28 08:16
推 puppy850: 個過來人經驗來說,在確定有違反勞動契約事實下,直接 06/28 09:16
→ puppy850: 去申請調解,不管有沒有成功都會有紀錄,再拿這個紀錄 06/28 09:16
推 Chricey: 吃b群的好處 06/30 01:23→ puppy850: 去法院訴訟,勞工可以找法扶幫忙寫訴狀書,現在有勞動 06/28 09:16
→ puppy850: 事件法,期限不超過一年,在申請訴訟期間,先去檢舉違 06/28 09:16
→ puppy850: 規事項,可以增加贏的機會,簡單說打官司就是看你的證 06/28 09:16
推 Chricey: 透納葉 07/08 14:39→ puppy850: 據力多少了,另外,為了蒐集證據,是可以私底下錄音, 06/28 09:16
→ puppy850: 但是不能做為他用,也必須要有本人在場才可以錄,我就 06/28 09:16
→ puppy850: 是錄了很多段違法的對話,不然當初公司都一直以為自己 06/28 09:16
→ puppy850: 觀念是對的 06/28 09:16
好的,我目前是偏向和解(看公司給多少),我只拿該拿的錢,沒有跟公司多要,如果還談不攏才會走法律途徑,之後就會像你說的那樣打官司
推 sf820624: 14-1-6就是非志願,你要有非志願離職書或調解裁決書或 06/28 13:45
→ sf820624: 起訴狀才能申請失業補助。非志願會有資遣費,但公司不 06/28 13:45
→ sf820624: 給你就只能走訴訟或調解,不過調解沒有強制力。如果你 06/28 13:45
→ sf820624: 今天談和解 「應該」就沒有非志願離職書了,變成拿錢但 06/28 13:45
推 sf820624: 沒有失業補助,公司自然也沒有什麼違法證明。 06/28 13:47
稍早聽勞工局調解委員會說的:
非自願離職跟資遣費是需要調解爭取來的,不給可以不要和解,走法律程序。
我文中的意思是說如果公司死不開非自願,那就要求公司加錢換我自願。勞工只要拿到錢就好,公司有沒有被罰款不重要,勞工也拿不到罰金
然後有沒有失業給付跟公司有沒有違法是兩回事,公司的違法證據是要當事人收集向勞工局申訴檢舉,勞工局就會去公司勞檢收集證據。
目前我沒有去申訴檢舉,公司暫時還沒有被罰錢,但如果私下調解跟勞工局調解都談不攏,那就去檢舉+勞檢+法律程序。
推 sf820624: 至於錄音喔,一般來說你是當事人、又不作為不法之證據 06/28 13:48
→ sf820624: ,常理來說沒有妨害秘密的問題,可以錄音。但多半調解 06/28 13:48
→ sf820624: 委員會都不給錄,這個超級呵呵 06/28 13:48
※ 編輯: asd70208 (1.174.65.167 臺灣), 06/28/2024 14:34:18
※ 編輯: asd70208 (1.174.65.167 臺灣), 06/28/2024 14:36:58
推 sf820624: 對你最簡單方式就走調解吧,調解不成再看你要不要訴訟 06/28 14:55
→ sf820624: 。至於要申請失業補助,你的調解證明要有明確寫你主張 06/28 14:55
→ sf820624: 的離職事由,這樣失業補助審核比較沒有問題,供參考 06/28 14:55
→ asd70208: 我剛問了就業服務站,他說只要有非自願離職證明都可以申 06/28 15:19
→ asd70208: 請失業給付。公司違法很明顯,調解書都有寫,但會不會開 06/28 15:19
→ asd70208: 非自願不好說 06/28 15:19
推 Haoww: 勞動事件法32條,六個月內審結 06/28 16:41
→ Haoww: 記得先去檢舉公司,有違規被開罰的證據 06/28 16:41
→ Haoww: 我去年勞工局調解失敗,第一次上勞動法院調解就會結案了, 06/28 16:41
→ Haoww: 違規事實沒什麼好爭辯的,只爭辯拿多拿少而已 06/28 16:41
推 kazami1110: 有些垃圾公司就是皮 一切照程序來就好 反正都到這坎上 06/30 00:04
→ kazami1110: 了 不用擔心撕破臉 06/30 00:04
→ sakicat: 調解就是雙方合意的方式下去執行 並不一定會符合法令 14 06/30 01:23
→ sakicat: 條就是非自願 先將手邊資料整理瞭解可以拿到的金額 調解 06/30 01:23
→ sakicat: 時可能會被殺價 列出你需要的項目 像是非自願離職單及事 06/30 01:23
→ sakicat: 由/資遣費/資遣預告/其他違反法令必須補足的金額 然後開 06/30 01:23
→ sakicat: 始看法規 調解不一定是老闆本人 可能是委任律師或勞資顧 06/30 01:23
→ sakicat: 問 即使無法殺價也有可能在其他地方挖洞叫你跳 知己知彼 06/30 01:23
懂了,已經準備好證據跟討錢明細。不過挖洞是例如什麼?
※ 編輯: asd70208 (27.242.41.116 臺灣), 06/30/2024 04:33:34
推 s9245034: 我有用這條爭取非自願成功 07/08 14:39
→ s9245034: 但是當下是公司直接同意 07/08 14:39
→ s9245034: 只是目前還欠最後一個月加上資遣費 07/08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