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unerk: 老實說尼可夢 temtem都比帕露像 我看只是人不在島國告不 11/10 21:01
→ Sunerk: 到才針對帕露吉吧 11/10 21:01
關於是不是人不在島國告不到所以才只有吉帕露這點
雖然無法斬釘截鐵120%說不是, 但這個說法恐許多可以琢磨的地方
以商業侵權的官司來說, 要不要提告本身就有諸多考量
從最基本的是否真有侵權事實或高度疑慮, 到為了什麼提告(提告的目的/要達成的
目標), 以及提告是否合乎效益等等的都是考量的範圍
當然, 這當中也包含了上面Sunerk大所講的, 是否在效力所及的範圍內
畢竟專利法規是屬地主義, 只有在註冊的國家/地區才有其效力
只不過, 扣除專利有效區域的因素外
要不要提告最根本的考量, 還是在是否有侵權的事實或侵權的高度疑慮上
尼可夢跟temtem在美術設計或遊戲玩法上確實有跟寶可夢像的地方
但是不是因此有踩到任天堂/TPC所註冊專利?
在沒開告前恐怕只有當事雙方才可能比較有數, 外人比較難做出確切的判斷
因為一般人對於遊戲等抄襲與否的認定
多半來自像是視覺之類的直覺感官, 或者是像是玩法的表層體驗
但偏偏這個常常不是在專利上侵權與否的依據
再來就是效益的考量, 這個就如同下面poke001大說的...
會考量打這官司是不是有很大的機會能贏, 而且還不是單純地贏
而是贏了之後還能從被告身上榨出大量的汁來才是重點
如果打官司會花一大筆錢, 但能換取的 "回報" 很低
那麼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打官司也是很常見的選擇
而講到回報, 這回報也不見得就是單純的賠償
回報有可能是除了賠償金以外的其他東西, 那這就會連帶的與提告的目的有關
應該說這一類的侵權官司
提起訴訟的一方很多時候圖的不是贏了官司之後獲得的賠償
而是想透過打官司來達成其他的目的
(這個其實在中文新聞的敘述以及昨天有些板友的推文也有提到)
舉例來說...像是在授權合約的簽訂中取得優勢等等的
例如之前可說是業界大案, 同樣也跟任天堂有關的白貓侵權訴訟
若從訴訟前的階段起一直看到最後支付龐大金額和解為止的完整訴訟發展、經過
那任天堂打這官司最根本的目的, 可以說就是為了授權合約的簽訂
而提起巨額賠償金的訴訟只不過是面對一開始不願認命付錢的Colopl
任天堂用來逼其乖乖就範的手段而已
而前述的企圖也可從和解金當中
其實包含了要給任天堂的 "專利權利金" 就可看得出來
不只白貓案件, 現在進行中的Memento Mori侵權訴訟
從BOI發表的新聞稿中也可以合理推測Sega並非想讓BOI關門
而是為了讓自己在專利授權契約的簽訂上, 取得更有利的條件與位置
→ poke001: 不夠大的話 老任也懶的屌吧 帕魯現在就是夠大了 11/10 21:07
推 finix000: 帕魯把寶可夢可能要分成20年的牙膏都擠完了 不告不行 11/10 21:27
推 Chricey: 苦瓜胜肽禁忌 11/11 01:51推 doomlkk: 謝謝樓上讓我知道原來寶可夢的牙膏都是縫合怪 11/10 21:44
推 TMNTfans: 解釋那麼清楚還有一樓這種回文,請原PO不要灰心XDD 11/10 22:13
推 kinuhata: 有些人就只是想趁機酸任天堂而已 這種專業文被無視很正 11/10 22:44
推 Chricey: 馬卡功效 11/11 02:12→ kinuhata: 常 11/10 22:44
→ kuroshizu21: 沒事沒事, 我也只是剛好看到想回推文, 但想想可能妨 11/10 22:48
→ kuroshizu21: 礙閱讀所以就另外回一篇而已 XDDD 另外內文有錯字, 11/10 22:48
推 Chricey: 苦瓜胜肽使用心得 11/11 02:28→ kuroshizu21: 晚點再修改錯別字, 還請見諒 XDD 11/10 22:48
推 e1q3z9c7: 意思是帕魯把任天堂的遊戲逆向工程抄襲原始碼? 11/10 22:58
推 wulouise: 是ui跟邏輯抄得很像所以可以告? 11/10 23:13
推 Chricey: 黑瑪卡功效 11/11 03:11
帕魯有沒有透過逆向工程拆出任天堂遊戲的原始碼並挪為己用, 這點不得而知
畢竟專利在註冊時有常常基於許多考量, 並不會鉅細靡遺地將所有的內容詳述出來
以程式來說, 也不太可能將原始碼直接公開, 所以一般狀況下外人不好知悉
而本次案件中所涉侵權項目, 其實所註冊的專利本來就含括了好幾個部分
我對帕魯不熟, 所以這個部分也不好表達我個人的臆測
更何況侵權不一定是故意或抄襲, 也有可能是在無意中踩到地雷
特別是如果是侵權的專利如果還沒到可公開閱覽的時期
(這邊的公開當然是說一般查閱的部分)
在不知情的狀況下一腳踏上去結果被炸飛也很正常
所以即便現在已經知道任天堂指控侵權的專利是哪一號
外人充其量也僅能推估 "有可能是踩到當中哪一個部分" 而已
推 nigatsuki: 看完覺得應該是指動作程式碼相同 11/10 23:19
推 germun: 就算2021申請 但人家在你通過前就已經開發上市... 11/10 23:19
→ germun: 聽起來除非真的有做類似逆向工程在系統開發有有偷拿來用之 11/10 23:20
推 Chricey: 蔓越莓錠 11/11 03:53→ germun: 類的,不然專利這部份真的很難看 11/10 23:21
→ germun: 難道別人開發遊戲還要等到你專利沒通過才能開發販售嗎 11/10 23:21
這個我覺得可能有誤解的地方在
當然, 先不論法理上的部分, 這類訴訟依照情況讓人在觀感上不好自然是有的
從來沒人說廠商開發遊戲時要等別人專利沒過才行
相信也不可能會有這樣的法律或規定及規則, 畢竟不合情理也不可能辦到
只不過各國專利法的原則都是按照先來後到, 先搶先贏
別說同樣的技術有兩方同時開發出來
如果A方比B方還早開發出來但在註冊及取得專利上比B方來得慢
那這個專利的相關權利還是先提出的B方拿走, 慢的A方只能自己鼻子摸摸認了
慢的那一方, 要嘛想辦法作些改變等等的來迴避
要嘛就到別的地方看能不能搶得先機, 不然就是花錢擺平(付權利金給持有方)
真沒辦法的話最後放棄也是個選擇
推 yocpswang: 什麼百萬塞爾達 11/10 23:44
推 Chricey: 鋅功效 11/11 04:23→ poke001: 專利法不就是這樣走的?現在為了要臭老任要開始質疑專利法 11/10 23:45
→ poke001: 有問題了嗎 11/10 23:45
→ poke001: 而且專利申請的時候技術內容就公開了吧 不就是要讓人迴避 11/10 23:46
推 Chricey: 精胺酸什麼時候吃 11/11 05:25→ poke001: 的? 11/10 23:47
這個部分, 各國法規或許有不同的地方在
但以日本來說...
註冊的專利可以先保密, 在無特殊情況下可自動保密1年半
等保密期間過後如果沒有申請延長, 則該專利的內容會公開可供人查閱
所以要不要在註冊專利的當下公開內容, 也是專利持有者/申請者會審慎考量的點
推 gainx: 遊戲機制的專利本來就不是程式碼的問題 11/11 00:00
→ gainx: 像是靠牆透明化跟變成線圖也被獨占了好久 11/11 00:00
推 Chricey: 魚油推薦 11/11 05:59→ gainx: 只是任天堂少拿機制專利搞人,通常都別有目的... 11/11 00:01
→ gainx: 要是任天堂兩年內出了一款寶可夢農場我也不會覺得意外.. 11/11 00:02
噓 SapphireNoah: 法律都是人寫的怎麼可能沒問題 這樣就叫臭? 11/11 00:06
推 Chricey: 蔓越莓功效 11/11 06:08→ SapphireNoah: 任天堂搞手段是事實還不准別人說了? 11/11 00:06
推 jaysont: 還不許人說臭老任喔 11/11 00:36
推 The4sakenOne: 反正就看好戲吧 這專利美國好像沒通過的樣子? 11/11 00:48
推 Chricey: 苦瓜胜肽功效 11/11 08:43
作為基礎的既存專利沒看錯的話在美國是已經通過
不過這次分割出來的幾項, 是已經提出但目前還在審查階段的樣子
噓 qq204: 專利蟑螂就是欠罵 11/11 01:45
推 AgyoKan: 任真的想當專利蟑螂,這世上恐怕沒多少遊戲能給你玩了, 11/11 01:51
→ AgyoKan: 你要不要稍微看一下他們握在手上的專利有多少?今天一個 11/11 01:51
推 Kroner: 魚油 11/11 09:20→ AgyoKan: 明顯抄襲還引以為傲跳到你臉上嗆你,後續還跑去跟SONY合 11/11 01:51
→ AgyoKan: 作的縫合仔在那囂張,不出手你要任怎麼跟他股東甚至粉絲 11/11 01:51
→ AgyoKan: 交代…推這篇說明 11/11 01:51
推 Yachaos: 跟Sony合作哪有什麼問題,這什麼不准跟他好的小朋友邏輯 11/11 02:12
→ Yachaos: 。說抄襲市面上也一堆比這兩個相似性更高的遊戲。說來去 11/11 02:12
→ Yachaos: 實際上嗆人讓你看不爽而已 11/11 02:12
→ poke001: 找最大的開刀不是很正常嗎 找小的開刀沒宣示效果還浪費錢 11/11 02:20
→ poke001: 跟時間 11/11 02:20
推 xbearboy: 申請的文件時有保密30年嗎?還是說以為看到別人的申請 11/11 02:28
→ xbearboy: 文件,在通過前馬上拿來用就沒問題了? 11/11 02:28
→ riripon: 真要這樣告我覺得某個小黃油危險了 11/11 02:49
推 qazw222: 沒錯,所以只要他想要你死總有千萬種理由 11/11 03:11
→ qazw222: 全都是我的網,你總是會踩到一個的角角 11/11 03:12
推 SweetRice: 我們這種外行人也只能看熱鬧 11/11 03:53
→ SweetRice: 只能得出帕魯的存在的確威脅到了任天堂在這類遊戲上的 11/11 03:53
→ SweetRice: 利益 11/11 03:53
→ SweetRice: 輸贏就是只有專業人士才能判斷了 11/11 03:54
推 gdtg10900: 從美少女洗贏後抄襲變成光榮的事呢 11/11 04:23
推 selvester: 任天堂終於迎來他家法務史上最低勝率 11/11 05:21
推 selvester: Sega的鏡頭專利 當初讓還不大的任天堂很抖 因為扎實地 11/11 05:25
→ selvester: 踩了地雷 而且硬著頭皮做完 N64瑪莉歐用同樣取鏡專利 11/11 05:25
→ selvester: 人家Sega也沒告 然後這個是幾乎不是地雷 源碼攤出來 11/11 05:25
→ selvester: 任天堂差不多就可以結束回合了 真的太誇張 11/11 05:25
推 boss0322: 明明就是帕魯有錯在先 在無底線地蹭寶可夢熱度 吃寶可夢 11/11 05:59
→ boss0322: 的流量又在詆毀寶可夢 包括粉絲及社長也一直在社群媒體 11/11 05:59
→ boss0322: 上戳任天堂 現在任天堂用牛刀出手才在那邊哭 誰才流氓阿 11/11 05:59
噓 selvester: 樓上找一下詆毀 我找不到 11/11 06:08
推 hydebeast: 專利本來就是一旦申請中你就要迴避了 所謂 patent pen 11/11 07:51
→ hydebeast: ding 就是用來警告你用的 11/11 07:51
對, 最保險的方式就是提前迴避, 不然就是在賭而已
只不過話又說回來, 遊戲產業在第一線進行開發的人員
其實很少會意識以及注意到 "我作的這個東西是否有可能在技術面還是哪個地方侵權"
也很少會有 "喔喔, 我現在做出來這個在智財上是很有價值喔!!" 的自覺
(上面說的是一般遊戲開發上的第一線開發團隊人員, 而不是說特定技術人員
至於其他產業我就不清楚了 XDDDD)
推 ideallife: 還滿多寶可夢粉不爽Game Freak的 11/11 08:43
→ twistfist: 可是從鄉民的角度來看,帕魯像的是外形,結果你這個告 11/11 09:14
→ twistfist: 不了,那那些專利根本無感 11/11 09:14
但就法律實務上來講, 這個就是很難告得成啊
這又不是商標之類的 XDDDD
不然連皮卡丘絨毛打樣耳朵角度沒有30度都要計較的TPC
會不想在這部份往死裡打嗎 XDDD
如果外型設計等等的可以告得成, 相信任天堂跟TPC一定會告的
推 vincent3768: 對牛彈琴就是這個樣子 11/11 09:20
→ spfy: 如果任天堂這些專利都是用來濫訴的專利蟑螂 那應該很好打專 11/11 09:40
→ spfy: 利無效吧 而且美國也有專利 應該一堆公司很想打吧 11/11 09:40
→ spfy: 我就看戲當樂子人 有些人為什麼要急著站邊呢 11/11 09:42
→ Satoman: 我一定站任天堂,帕魯這家公司根本業界亂源 11/11 10:22
→ Satoman: 假EA得了便宜還賣規 11/11 10:22
推 OctJimmy: 光坐騎那段就是蟑螂無誤阿,全世界都知道的點子,為什麼 11/11 10:37
→ OctJimmy: 只有你申請專利,其他前面幾家都阿呆不申請? 11/11 10:38
→ OctJimmy: 當你已經有點子,剩下對應的技術面都是一樣的問題,落地 11/11 10:38
→ OctJimmy: 的物理碰撞偵測,坐騎模組動作切換 11/11 10:39
因為同樣是換乘坐騎
OctJimmy大提到的Animation Transition(動作遷移)或Collision Detection(碰撞判定)
算是最外層(表層)直觀的部分
但它背後運行機制與用來達成的方式(技術)可能是有所不同的
我個人覺得下面Slas大所舉便是一個淺顯易懂的例子
推 starsheep013: 沒在用的專利專門申請來告人才叫蟑螂== 11/11 10:46
→ andy86tw: 1樓說的兩款遊戲都有NS版耶== 11/11 10:56
推 foolwind: 有一種蟑螂叫做你覺得是蟑螂 11/11 11:05
→ poke001: 如果他跟前面幾家一樣 那可以用前面幾家打他專利無效阿 11/11 11:09
是的, 假如任天堂/TPC的專利其實有其不足等等的地方
其實在訴訟攻防的過程中就可以提出相關主張甚至訴請專利無效
我自己也是沒有特別站在哪一邊的立場
就單純以旁觀者及相關從業者的角度來看跟表達自己所見並關注(?)後續發展
推 ice76824: 笑死還在專利蟑螂,任黑情弱哭哭 11/11 11:16
→ spfy: 阿...那美國日本通過專利的是....? 11/11 11:23
→ sexygnome: 欸不是,那個騎乘狀態魔獸不是就有了? 11/11 12:29
→ Slas: 早就有先例的"技術" 專利是不會通過的 11/11 12:48
→ Slas: 技術指的是 實現成果的"過程" 不是只實現後的樣子 11/11 12:48
→ Slas: 簡單講 "騎乘"沒有專利 但怎麼"實現騎乘"的過程是有專利的 11/11 12:49
→ Slas: 舉個簡單的例子 同樣是加熱鍋具烹煮食物 電磁爐和瓦斯爐有一 11/11 12:52
→ Slas: 樣嗎? 11/11 12:52
推 tsaigi: 專利本來就啥都能申請 去看發明展就知道了 能不能拿來 11/11 12:57
→ tsaigi: 人是另一回事 11/11 12:57
推 Arad: 帕魯公司暗爽 可以直接停更新 去做新的半成品 還能推給老任 11/11 13:21
推 hbkhhhdx2006: 那些講專利蟑螂的可以先去上網查一下專利蟑螂是什麼 11/11 14:01
→ hbkhhhdx2006: 意思嗎 11/11 14:01
推 hbkhhhdx2006: 然後講說為啥這種專利能過的還是先去好好了解一下何 11/11 14:04
→ hbkhhhdx2006: 謂專利吧,不要講出那種根本沒出過社會的言論 11/11 14:04
→ Yachaos: 了解過專利後就會發現,連這種專利都能過的時候,就會發 11/11 14:14
→ Yachaos: 生攝影機穿牆這種東西都得20年後才能用的鳥事,因為他不 11/11 14:14
→ Yachaos: 是任天堂,所以人人喊打 11/11 14:14
推 luismars: 專利是"行政"認定,"法律"認不認就告了再說囉... 11/11 14:16
→ Yachaos: 上面有人舉電磁爐vs瓦斯爐,但實際上這次是兩個不同品牌 11/11 14:20
→ Yachaos: 的電磁爐 11/11 14:20
推 sunshinecan: 專利就那句老話 申請是一回事 法律效力是另一回事 11/11 14:31
推 iamnotgm: 電磁爐和瓦斯爐的例子是在告訴你專利保護的不是"加熱" 11/11 14:36
→ iamnotgm: 的目的 而是你為了加熱用了什麼方法 11/11 14:36
→ poke001: 電磁爐的專利期間內 沒授權用它專利保護的技術作電磁爐的 11/11 14:37
→ poke001: 話應該也是可以告的 不然你就要用跟他專利內容不同的方式 11/11 14:38
→ poke001: 作 11/11 14:38
推 jeff666: 一堆人就只想臭任而已 推這篇 11/11 15:07
→ Slas: 上面說攝影機穿牆的 KONAMI人人喊打是因為他才是四處告人的 11/11 16:31
→ Slas: 那間啊 11/11 16:31
推 aintvrdfg: 支持讓帕魯下去 11/11 17:59
推 ice76824: 舉攝影機透視想護航喔,菜味太重了 11/11 18:16
推 SORAChung: 美國那邊只是剛發了第一次OA,很常見的 11/11 19:23
原本只是要修改一下昨晚發文時的錯別字
以及順便潤飾調整一下原本打得不太好的地方
沒想到最後又多回了不少 XDD
另外再次聲明, 我自己不是法律跟專利專業
因此如果上面所述有所錯誤及不足的地方, 也還請不吝指教 XDD
※ 編輯: kuroshizu21 (61.227.17.59 臺灣), 11/11/2024 21:44:18
→ Yachaos: 對某些人來說,個人不是他合法的權利嗎,怎麼又轉彎了, 11/11 21:27
→ Yachaos: 還是現在告人的不是任天堂 11/11 21:27
再次修正漏字 XDD
※ 編輯: kuroshizu21 (61.227.17.59 臺灣), 11/11/2024 21:49:10
※ 編輯: kuroshizu21 (61.227.17.59 臺灣), 11/11/2024 21:56:33
→ Slas: 樓上是要說為什麼說到告人大家都討厭KONAMI而不是任天堂嗎? 11/11 22:03
→ Slas: 因為任天堂持有的專利比KONAMI多很多 而且不會沒事亂告人 11/11 22:05
→ Slas: 現今市面上幾乎全部的3D遊戲使用的視角旋轉都是任天堂的專利 11/11 22:11
→ Slas: 你有看任天堂拿這個告人嗎? 11/11 22:11
推 neilisme: 威脅到任天堂就會告了吧 噁心的專利蟑螂 11/11 23:59
推 e1q3z9c7: 就已經告下去了是在 11/12 00:01
→ Slas: 還在提專利蟑螂的就......算了 11/12 00:07
推 butten986: 就是有人要硬黑任天堂,當大家看不出來 11/12 00:26
推 sisik: 老任愛告人的話,原神早就被告了,當初宣傳影片很明顯就學 11/12 01:07
→ sisik: 荒野之息,可惜實際出來後,玩法差很多,但抄的地方還是不少 11/12 01:08
→ sisik: 其實各大廠都有一堆專利,只要不是抄的太明顯,都是不管的, 11/12 01:09
→ sisik: 只有卡普空例外,去告光榮,光榮專利都共享的,真是人善被人欺 11/12 01:11
推 Mograine: 寶可夢本傳已經爛到流汁了 希望能多點競爭對手給任天堂 11/12 01:47
→ Mograine: 壓力 11/12 01:47
→ vincent3768: 阿爾跟朱紫最好是有爛到流汁 11/12 09:43
推 doomlkk: 怎麼有人覺得宣傳影片能被告 快笑死www 11/12 11:05
→ ideallife: 是告不成還是不告 不好說耶 11/12 20:34
→ arceus: 怎還有原黑走不出來 明明有temtem跟一次性交易大師 11/13 08:48
→ arceus: 可舉 實際上任第一時間就表明盯上帕魯了 11/13 08:50
→ arceus: 是該保護的原創還是一般泛用 人家遊戲廠心裡最清楚 11/13 08:51
→ arceus: 不然還看過不知道袋鼠會尾立 把尾立當遊戲廠專利的 11/13 08:52
→ logitech2004: 任天堂無恥 11/13 11:55
推 speed7022: 確實不是專利蟑螂,只是很愛到處寄信警告而已 11/13 12:00
→ speed7022: 看起來帕魯確實威脅到老任才告下去的 11/13 12:01
推 qscNERO: 推 滿複雜的 11/13 17:55
推 Alvin0117: 任天堂不會隨便告吧 11/14 08:59
推 garlic1234: 從3D來看,要抄襲外觀很難,多一項少一項物件都可能要 11/16 09:42
→ garlic1234: 重調動作,拿別人的來改不如重做一個 11/16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