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uperBike
我狀況跟你接近 我搬家完,觀察了一個機車停車區域一陣子,一般都停不滿,只有六七成左右,我就放心的把我的Forza停進去,還沒有超出停車格。然後隔壁也是一個用車布蓋起來的CB350 一個禮拜之後我車上就被貼了逕行舉發,隔壁的CB350也一起被開了,如果我再繼續停估計會收到繳不完的罰單,這時候我想到幾個停車方式: 1.停到環河的停車格去,走路去可能也要20分鐘以上,雖然會碰到行人檢舉的機率會低很多。汽車格都是滿的,機車格偶爾才有幾隻貓停 2.剛好附近有家樂福,家樂福有個空地是專給機車停沒有停車費的,如果要停室內也沒問題。雖然說是附近,但走路也要20分鐘。空地不是道路所以沒有違停問題 3.租屋樓下有空位,是在樓梯間裡面,這條路每棟的樓梯間都有停機車(舊房子一樓都沒鐵門),剛好我使用車的時間跟別人錯開所以輪流停。 我是停在自家樓下樓梯間,如果要檢舉估計警察也沒辦法,因為不是道路。唯一想到的只有工務局,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至於一開始被開單的巷子,我每個禮拜檢舉一次白線10公分,一般人以為白線就能停,但10公分的白線根據華國定義叫做車道分隔線,所以停在上面的車子通通都是停在慢車道,順便把幫四輪佔停車位的路霸跟腳踏車一起通報。 要遵守華國不合理規定的人,不能只有我一個,在這條巷子沒有成為華國心目中的交通景象之前,估計不會停手檢舉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S916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1.159.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perBike/M.1701688661.A.42B.html
sck3612575: 沒看ID還以為是.. 12/04 19:19
ilove1530: 8 12/04 19:35
labanton: 8 12/04 19:43
BIKOMAN: 9 12/04 19:45
chenhwa: 曾 12/04 19:48
Chricey: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12/04 22:33
s25g5d4: 局 12/04 20:02
AVGMLBS: 長 12/04 20:07
garyfan701: 樓上都接完了.. 12/04 21:54
s25g5d4: 接 12/04 21:58
Kroner: 喔喔喔,UC2 真的是超讚的啦 12/04 23:41
elynn889: 你是比照小型車,而且騎樓為人行空間,當然不能停騎樓 12/04 22:05
elynn889: 啊 12/04 22:05
s8803s: 接龍大成功 12/04 22:05
elynn889: 某些縣市會以自治條例限制機車停放騎樓,違者也可依處 12/04 22:06
Kroner: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12/04 22:06
elynn889: 罰條例第56條規定辦理 12/04 22:06
s8803s: 曾局是不是看不懂 12/04 22:06
s25g5d4: 謝謝曾局再度弄臭一篇文 12/04 22:11
w10211: 比照小型車就乖乖開放國道,不然跟雙標仔無話可說 12/04 22:25
Chricey: 關節痛這種東西靠UC2就對了 12/04 22:25
elynn889: 小型車不等於四輪以上汽車誒... 12/04 22:30
elynn889: 依交通部路政司110年8月26日路臺監字第1100409749號函 12/04 22:33
elynn889: 說明略以,「遵23」用以告示前段道路專供指定四輪以上 12/04 22:33
elynn889: 汽車通行,不准其他車輛及行人進入,爰大型重型機車依 12/04 22:33
Kroner: UC2是啥東西?求解釋啦! 12/04 22:33
elynn889: 該標誌係不得進入該道路 12/04 22:33
elynn889: 我是支持開放,但問題法規就這樣寫,你既是小型車、汽 12/04 22:34
elynn889: 車,也是機車 12/04 22:34
woodghost: 一個不能只有我守法的概念 12/04 23:41
Chricey: 樓上UC2當糖吃,天天走拿飛 12/04 23:41
er401: 真心支持889永遠從重機版消失 12/05 02:22
tabris1: 指鹿為馬還乖乖被洗腦,笑死 12/08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