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uperBike
※ 引述《cokecolatw (cola)》之銘言: : ※ 引述《cokecolatw (cola)》之銘言: : : https://i.imgur.com/BOlhZuk.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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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題,網路上看到這張罰單跟申訴 : : 以後騎車記得不能帶傾角過彎,要下來用牽的 : : 雖然二輪物理上不可能無傾角過彎 : : 雖然法規也沒規定傾角幾度算危險駕駛 : : 雖然警察無法判斷當下該車傾角幾度 : : 但騎重機就是該死,過彎就是危險駕駛 : : 麻煩彰化交通分隊示範一下 : : 騎車要如何無傾角過彎 : : 或至少給個數據,好讓人不要壓過頭觸犯危險駕駛 : : https://i.imgur.com/wOnmU3k.jpeg
: : 幹嘛?執行公務啦。 : : ----- : : Sent from PttX on my iPhone : https://reurl.cc/XG0XR0 :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李姓男子於去年2月7日下午,騎大型重機車行駛於彰化縣知名 : 的139線道,他於彎道兩度「壓車」,被檢舉達人持錄影畫面舉發,警方開出兩張「危險 : 駕駛」罰單,重罰1萬8000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李男提起行政訴訟並指稱,他為求穩定而 : 「內傾姿勢過彎」,並無超速等危險駕駛,不能單憑「壓車」就處罰,法官認為他行駛於 : 彎道,「壓車」降低重心以利過彎,難以認定是危險駕駛,判決罰單撤銷。 : 判決書指出,李男騎俗稱紅牌或黃牌的大型重機車,於上述時間行駛彰化縣地區跑山熱門 : 地點139線道,他「內傾姿勢過彎」,亦即俗稱的「壓車」,被檢舉達人錄影,向彰化縣 : 警察局彰化分局舉發「危險駕駛機車」,警方開兩張罰單,重罰1萬8000元,記違規點數3 : 點,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且吊扣車牌6個月,李男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 : 訟。 : 李男主張,此路段是雙向單車道,無其他用路人,他也沒有飆車、競速、逼車、蛇行等危 : 險行為,行車路線都保持穩定,雖因車種、車重、車輛軸長,以及他自己身高、體重等因 : 素,為求穩定而以內傾姿勢過彎行駛,不能以他「壓車」即認定是危險駕駛,聲明撤銷罰 : 單。 : 被告的交通部公路局台中區監理所答辯說,李男於當天下午4時38分1至4秒「壓車」,間 : 隔僅1分鐘,又於39分6至9秒「壓車」,右膝蓋接近道路地面,大幅度變換機車重心,易 : 生機車失去抓地力而傾倒等危險,且該路段彎路都有「慢」標字,李男卻是「壓車」,警 : 方裁罰有據。 : 法官勘驗檢舉達人的兩段影片後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指的「危險駕駛」,並沒 : 有明確定義,但勘驗影片可見,李男雖兩次於彎道處向右傾壓過彎,但除了膝蓋一度接近 : 道路地面外,其餘都是正常騎乘,沒有身體偏離機車、放手駕駛或膝蓋摩擦路面等行為。 : 法官強調,李男「壓車」時的車速正常,穩定行駛車道內,沒有高速超速行駛、變換車道 : 、侵入對向車道或車身摩擦路面,且除非後方有開車的檢舉達人之外,並無其他人行駛於 : 該道路上,李男「壓車」地點,又是曲率不低的彎道,難以認定是「危險駕駛」,判決撤 : 銷罰單,可上訴。 : 彰化縣139線是知名的跑山路段,也是山道猴子聚集,車禍頻傳的道路,李舍咖啡店與少 : 林寺路段,甚至被稱為「死亡彎道」,去年5月至8月,短短3月共3名騎士於這處彎道撞死 : 。 : - : 遲來的正義 : 當初打去監理站靠北他們監理站人員 : 問他們傾角多少度算壓車,講半天講不出來 : 說什麼「為什麼不像普通機車那樣過彎就好」 : 啊就不一樣的東西是在懶覺比雞腿喔? : 問半天說自己沒騎過重機 : 不知道重機過彎是什麼情況 : 但是「看起來覺得hen危險」 : 這些交通、警政單位真的是尸位素餐的飯桶 : 整天超譯法條在搞事 : 政府侵害人民的權益只要幾分鐘 : 美其名有行政救濟的管道 : 但就要人民花一堆時間打行政訴訟 : 政府侵害人民權益(繳罰單、扣牌) : 跟人民行使救濟所費的時間精力完全不成正比 : 騎個車也要被這些法盲胡搞瞎搞,爛死。 後續追蹤結果是,二審又逆轉判罰 判決書在此:https://reurl.cc/xvVL91 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什麼情況 首先,來看臺中區監理所的上訴理由: https://imgur.com/ladiACn 我說你危險就是危險,要多抽象有多抽象 以後只要監理站「覺得你危險」 一率都可以送危險駕駛開罰 https://imgur.com/5JCXEhX 這個「大型重型機車安全駕駛手冊」是什麼鬼? 經查,是交通部公路局寫的東西 光是第一頁我看了就快吐血 https://imgur.com/ncw4Ia3 用路人就是選擇騎車代步而已 是要什麼榮譽精神?吃錯藥喔? 好啦,先來看這句 「參考大型重型機車安全駕駛手冊 傾斜角度超過約25度至30度 即有滑倒或衝入對向車道之可能」 是來自於手冊上的 https://imgur.com/XURilRT 我不知道手冊上 「超過25~30度就有滑倒或衝入對向車道的可能」 的科學根據是哪裡來的 除了少數車輛儀表有顯示傾角的車輛外 一般人也根本不知道自己過彎時傾角多少 之前我用手機內建的水平儀測試一下 隨便一個髮夾彎低速都超過30度 也沒像手冊說的「滑倒」、「衝入對向車道」 https://imgur.com/i0GWbW7 https://imgur.com/ORZfraw 這還是遵照偉大區間測速的速限(40kph)下得出的傾角喔 詳細可以看這支影片 https://reurl.cc/1bN3XV 然後上訴理由下面又寫: https://imgur.com/ZlTpqSZ 「如用內傾斜方式過彎,亦有道路資訊收集過晚、視野不佳等缺點。」 對應手冊的部分是: https://imgur.com/6B6CrkY 手冊上哪裡有寫內傾會有道路資訊收集過晚、視野不佳??? 再來看上訴理由的部分: https://imgur.com/341ekTC 只寫一個「壓車過彎」,傾角幾度不知道 但我說你壓車就是壓車,說你打滑失控就打滑失控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蒸蚌 再來看看上訴理由3: https://imgur.com/uE4zGjW 當下速度多少不知道 但說你沒減速慢行就是沒減速慢行 以後過彎通通下車給我用牽的 「反而刻意以大幅度變換重心之方式行駛」 過彎不改變身體重心是要外拋去對向喔? 「並於過彎時催油門加速」 一樣,速度多少不知道,但應該沒有人可以神到入彎還在加速 那大概是在講出彎,出彎不加速請問車身是要怎麼扶正 監理所派人來出彎點幫忙扶嗎? https://imgur.com/PMnyjwW 上面的影片已經證明了,傾角大不代表速度快 放油門滑下山時速40,過個彎傾角隨便都有35度 監理站的上訴人到底有沒有騎過車? 「危險性更甚於單純駕駛大型重型機車」 這一句最經典,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直接表明 單純駕駛大型重型機車就是危險的事情 以後路上看到用路人騎乘大型重機直接攔下來開危險駕駛好了 歧視的明目張膽、抹黑的理所當然 來看一下法官的意見: https://imgur.com/2OjYqkT 法官邏輯: 你過彎要減速、要隨時可以停下來,不然遇到突發狀況你100%會摔車 然後會造成其他用路人「必無從及時煞停,而發生撞擊」 (奇怪,剛才不是要求大型重機過彎要減速慢行、隨時可以煞停嗎?) 簡單說就是: 騎重機過彎沒減速還壓車 → 遇到突發狀況100%摔車 → 其他用路人來不及煞停 → 故得證你是危險駕駛 (減速要減到多少算減速?不知道) (車身傾角下多少算壓車?不知道) 結論來看就是: 騎重機過彎沒減速(主觀認定)就觸犯危險駕駛 你各位以後騎車過彎都給我下來用牽的。 https://imgur.com/3PaQl5X 法官怎麼知道車主未減速?肉眼測速? 法官怎麼知道車主沒有注意車前狀況?心靈駭入? 無從提防對向來車?彎道上有逆向來車,是誰的問題? https://imgur.com/Fih1wpY 翻譯: 我沒有根據,但主觀覺得你危險易肇事 且你沒有在過彎遇到違規逆向仔是你運氣好 如果遇到逆向仔你沒有煞停被撞,你就是危險駕駛(???) https://imgur.com/41X157P 翻譯: 雖然不知道你過彎的速度是多少 速度變化量(有無減速)是多少 也不知道你當下傾角多少 也不知道你當下看不看的到出彎點 反正說你危險駕駛就危險駕駛 你就吞了吧 =============================================== 這麼精彩的判決文,一定要跟鄉民分享一下 以後經過彰化139過彎沒下來用牽的就是危險駕駛 自己保重囉。 p.s 本案判決不得上訴,為當事人默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11.1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perBike/M.1729608830.A.1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