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malllittle : 請讓教師回歸教育03/22 06:18
推 anly888 : 那站著,不管車不管人,這樣還會有事嗎03/22 06:20
推 maybetodo : 站導護,不是要你管交通。人在那邊就是出場時,第03/22 06:57
→ maybetodo : 一時間有老師可以協助通報。03/22 06:57
→ maybetodo : 學校設置護理師也不是用來確保學生不受傷,而是受03/22 06:57
→ maybetodo : 傷時有人可以提供醫療判斷03/22 06:57
→ maybetodo : 出“場”時-出事時03/22 06:58
→ maybetodo : 站導護不等於做交管03/22 06:59
推 smapvest : 導護跟指揮交通是兩件事03/22 07:44
護理師還是有權利可以做緊急處置 與輕微的醫療行為
例如某些學校有需要操作呼吸機的學生 是會聘用專任護理師的
老師在交通導護「任何」事情都不允許
要站導護就是只能在路邊 不能有擋車擋人的手勢和口語指令
頂多學生還沒上馬路前以教育的角度你告訴他有車 要小心
真的發生事情你就以路人看到車禍的角度 記下肇事車號、協助與警方說明
※ 編輯: Frobel (36.224.104.218 臺灣), 03/22/2025 09:14:20
推 curran : 其實這件事荒謬的地方就是:站導護的老師什麼都不能03/22 09:16
→ curran : 做,那還要去老師站在那邊幹嗎?03/22 09:16
學校發生車禍 凸顯該縣市交通差勁 但如果推給老師辦事不力 就是老師問題
不但不用花錢請人或動用警力 還可順便卸責不關我政府的事情
法官跟保險公司才不會理你 高雄那個終身失能的老師最後被迫退休
如果保險還是不賠 根本直接全家進地獄
※ 編輯: Frobel (36.224.104.218 臺灣), 03/22/2025 09:19:51
→ curran : 頂多就是看到小朋友過馬路護送他們一下。那這就更03/22 09:17
→ curran : 荒謬了,假設小朋友在上學的路途中要過10個馬路,03/22 09:17
→ curran : 前九個都不用護送,為什麼反而在相對安全的一個需要03/22 09:18
→ Jimmywin : 確實,光是指揮交通就違法03/22 09:18
→ curran : 護送?03/22 09:19
※ 編輯: Frobel (36.224.104.218 臺灣), 03/22/2025 09:23:30
→ banmi : 三、導護志工任務如下:03/22 09:25
→ banmi : (一) 協助維持學生上下學秩序及通過交通路口。03/22 09:25
→ banmi : (二) 導護志工執行任務時,針對違規車輛或駕駛03/22 09:25
→ banmi : 人,得將違規事實記03/22 09:25
→ banmi : 載後移請警察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03/22 09:25
→ banmi : 規定處罰。03/22 09:25
推 dajia : 簡單說,就是站導護記得拿手機03/22 09:32
→ dajia : 萬一有事,打電話,如果可能,紀錄現場保留證據03/22 09:33
推 a9628806 : 當站哨就好,反正都不要管03/22 09:50
推 sillycloud : 真有事故發生,要不要做急救cpr也要慎重再慎重03/22 09:54
看來是一個挑戰一次違最多法的勇者(誤
出事就找校護來判斷要不要做 如果因為時間太早校護還沒上班 就報警叫救護車吧
※ 編輯: Frobel (36.224.104.218 臺灣), 03/22/2025 09:58:02
推 m8403051 : 前一篇我提了, 已修法03/22 11:19
我有看到 但除非有正式判例
我還是覺得刑法比較大
頂多據此從輕量刑
過失傷害還是要背
※ 編輯: Frobel (36.224.104.218 臺灣), 03/22/2025 11:41:52
推 cacud : 推 03/22 12:35
推 dir2007 : 站導護千萬不要擋車 遵守交通規則就是 03/22 19:28
推 s8960046 : 教育部真香!!! 03/31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