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imura0701 : 個人跟私選一個就好 42.71.220.48 05/17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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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AWABONGGA (223.137.132.118 臺灣), 05/17/2024 18:50:25
個人私以為
其實道歉與否應該是要看在什麼樣的情境下以及事件性質判斷的
例如以本案來說
著作權既然屬於基於法律制度下而發生的產物
那取得與否當然是要依法院的判斷為準
這裡指的不是取得時間是因為法院判斷而發生
而是指要經過法院「確認後」權利狀態才安定(安定不是指發生)
那在確認前基本上要各說各話當然沒問題,畢竟僅屬於法律主張而已
但這件事蠢就蠢在綠畜跑去告知本人,將此事件檯面化
畢竟檯面化後就是交由大眾公評
大眾的依據除了法律外,基本上就是話語權了
在這情況下法律只是取得話語權的手段之一而已
如果一開始廠商的公關回覆「因舉證涉及機密,一切已進入司法程序」那就沒話講
在此前提下縱然對方提出原稿也不會輸太慘
畢竟大眾對於著作權取得的依據基本上只有創作的時間前後
但在法律上著作權的取得,除了舉證完成著作的時點,還有其他要件
不過廠商竟然是打悲情牌並抹黑栽贓原作者
前者是錯誤的公關策略,後者是踩到大眾底線
這整件事才會因此被炎上
其實在這件事情上有很多事前的風控可以做
如果塔綠班管好綠畜,或公關做好
至少不用道歉,抑或是那麼早道歉
所以我是覺得啦
道歉與否不是單純對與錯的問題
原則上固是錯了才要道歉
但實際上對與錯有很多爭執空間的
畢竟道歉是要有依據的
跟教育或環境還是風氣實在沒啥關係
所以標題「為什麼認錯道歉變成很難的一件事」是下得有點武斷
因為這個對與錯就有很多洨問
當然你舉的例子是屬於檯面化後的操作
本就包含在標題範疇裡,但有點過於概括
所以這裡我只是希望再限縮一點範圍
讓標題的使用情境可以具體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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