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
今天回家收到法院通知書,原來是我大約半年前和人有小擦撞 產生了13600元維修費用 當時過了很久,才收到產險公司來電,說有13000+維修費用 問我要自己付掉,還是出險 因為車子其實在親戚名下,我不確定出險比較划算,還是我自己賠掉比較划算 就說我要去了解一下親戚名下有幾台車子,因為出險會讓所有車子的保費升高 不見得比較划算 對方說好,這之後就沒有下文 直到我今天直接收到地方法院通知書,叫我出庭調解 請問這會不會太離譜? 我現在開怎麼辦? 可以直接跟他們連絡說不用調解嗎? 我願意付錢 主要是她們之後沒有聯絡我,我當時也沒有留下他們的聯絡方式 也忘記他們是哪家產險,想說反正他們之後會再和我聯絡 結果連來問都沒問,直接給我發法院通知書 媽啊,我會留下案底嗎? 以後還能拿良民證嗎? 覺得蠻沮喪的,因為我真的自認算守法之人,怎麼會這樣...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6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29611325.A.A42.html